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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阿尔法元与企业法务

2017-10-26 15:23:35

10月19日对于许多人来说,只是平凡的一天,或许你还在对即将到来的周末翘首以待,顺便祈祷今天不要加班,晚餐想去吃火锅。而对于像马斯克这样的人工智能威胁论支持者来说,这一天可能是令他们不安的一天。

在这一天Google旗下DeepMind在Nature发表论文《Mastering the game of Go without human knowledge》,称“(AlphaGo)阿尔法狗”家族的新成员AlphaGo zero(阿尔法元),打败了他的前辈,成为新一代的棋坛霸主。如果只是如此,似乎也没什么太多值得关注的。但关键是,这一代的阿尔法元除了被输入了围棋规则,并没有借助任何人类的棋局经验,而是经过“自我学习”,自学成才。


1、阿尔法元与前几代阿尔法狗的区别


阿尔法元与前几代阿尔法狗的最主要区别就是学习方式。

论文中介绍,开发公司将“阿尔法狗”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也就是四个版本,第一个版本即战胜樊麾时的人工智能,第二个版本是去年战胜李世石的“狗”,第三个是在围棋对弈平台名为“Master”(大师)的版本,其在与人类顶尖棋手的较量中取得60胜0负的骄人战绩,而最新版的人工智能就是阿尔法元。

前三个版本的阿尔法狗都是通过使用海量的人类棋局数据进行训练,以战胜李世石的“狗”为例,他利用7个月的时间学习了16万份棋谱。而阿尔法元在被输入了围棋的基本规则之后,研究人员对其放任自流,任其“放飞自我”,“左右互搏”,在跟自己对弈了3天,共490万局之后,阿尔法元击败了第二代“狗”,又经过40天的学习之后,阿尔法元以100:0的战绩再次击败了令柯洁感到绝望的“大师”。如此强大的学习能力,令人望尘莫及,无怪乎,柯洁在微博中感叹:“一个纯净、纯粹自我学习的alphago是最强的,对于alphago的自我进步来讲,人类太多余了”。


也难怪,人工智能威胁论会甚嚣尘上,拥趸众多。毕竟,一个计算能力和学习能力都超强的AI,一旦觉醒了智慧,觉醒了“自我”,对于人类是好是坏,是谁也无法预料的。而从技术角度讲,技术的进步并非是循序渐进的,一旦一个新的科学发现产生,带来的技术发展可能是指数型爆发的。同时,谁也不能确定,天网会在哪一天“觉醒”。

阿尔法元最大的进步是,他拥有了在围棋领域脱离人类先验经验自我学习的能力。这为将来的人工智能发展方向提供了许多新的可能性。但在专家看来,阿尔法元的胜利并不意味者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他的进步只是算法的大幅优化,将价值网络和策略网络整合为一个统一架构,使得在机器学习时,可以同时兼顾价值和策略的最优性。尽管如此,阿尔法元在围棋的领域仍是“天下无敌”。


2、人工智能对于法律人的冲击


对于法律人而言,阿尔法元带来的冲击是促使人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法律领域,人工智能能否像阿尔法元一样,脱离人类的经验通过自我学习,最终像一个法律人一样处理问题?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清楚缘何“阿尔法狗”家族在围棋领域会没有对手,根源在于围棋领域是适用于规则并可以穷举的,也就是说规则明确非黑即白,虽然计算量巨大,但通过计算可以实现穷举。但是现实问题是,法律领域并非如此。

虽然,现在很多法律问题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但在这一领域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模糊的、模棱两可的、边界不是很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大展拳脚的障碍。另外,法律领域不仅只有法律规则,更多的是大家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规则,还有基于各种利益的衡量与妥协,这些多数都不是当前的AI所能理解的。诚然,这些问题都不足以成为阻止人工智能“入侵”法律领域的决定性障碍,但仍难以突破。

此外,人类的行为是法律领域中最大的变量。通常我们认为,法律人在人类群体中属于相对理性的群体。但我们都承认理性都只是相对的,我们的行为仍然具有极大地不可预见性,而法律领域中的行为诱因更多的是非法律职业者的行为,面对如此多的变量与不可控因素,单纯靠人工智能恐怕难以把握。

尽管,人工智能看起来还是很“美”,正如当初的三贤者判断体系一样。三贤者是一个幻想中的判断体系,最简单的模型就是应用在审判犯人时,设置三台拥有高度智能并且知晓一切人类法律的计算机,将犯人的相关罪行告知这三台机器,然后三台机器将根据本身数据库内的资料进行独立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它们会得出相同的结论——有罪,或者无罪,但是由于这三台机器具备了高度智能和一定的变通能力,加上很多现实中的案件并不像程序那么死板,各种外部原因的存在使得一个犯人是否有罪变得很难判断,这时候三台计算机就会得出并不完全一样的结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结论相同的两台计算机将做出最终的判决,这就是三贤者的基本思想,当然,真正的三贤者体系要比这复杂的多,判定事务也没有这么草率,它要经过更加精密的推论和分析,也会出现某一个判决系统具有一票否决权的情况,由于机器没有人类那么多的感情,也不会被收买,所以这种判决方式要远比人类现在的法院公正的多。应该说三贤者理论是一种美好的设想,也许有一天,人类文明的进步与人工智能的发展会让这一理论照进现实。但就目前而言,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中最大的应用应该是智能办公。


3、人工智能与企业法务


在人工智能不能替代法律人的判断之下,我们来看作为工具的人工智能会对企业法务产生哪些影响?

从大量流程化作业中解脱出来

不可否认的是,依托强大的计算能力,人工智能在处理流程化模式化的重复性作业的能力比人类更加出色。流程化、模式化的重复性作业往往消耗大量的人力,企业法务的工作范围中也有这样的工作。有了人工智能,设置好流程与关键参数,企业法务就可以把这类工作交给他们或者在他们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操作,不仅节省时间,还提高了准确率。

以合同管理为例。2016年3月10日,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宣布,与人工智能企业Kira Systems合作联盟,将人工智能引入会计、税务、审计等工作中,代替人类阅读合同和文件。德勤的负责人认为,从文本中搜寻关键字阅读大量的商业术语,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通过与Kira Systems合作,可以减少花费在阅读上时间,把节省下来的时间用到更有价值的工作中去,让他们可以更多地关注战略问题。

同样地,现在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多家人工智能合同审查的程序,这类程序的引进,可以让现有的合同管理系统更加智能化,节省了法务们大量的时间。法务可以在人工智能处理的结果之上进行进一步的细节法律分析,将合同上的法律风险进一步降低,同时也从低效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进行更复杂更有创造性更具价值的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更便捷地进行法律风险管理

阿尔法元虽然没有使用人类的经验,但他通过自我练习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而现代公司法务管理也更进一步加大数据的支持:网络通过大数据抓取,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这也为我们提供这样一种思路:利用数据搜索技术和公开的法律文件来研发功能强大的法律服务软件,来实现对法律风险更好的管理。比如,通过检索法院已公开的公司法律纠纷和诉讼的案件判决,并利用大数据调取案件分析,公司管理者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公司面临哪些类别的重大风险和法律漏洞,法务也有的放矢,更好地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4、人工智能带来启示:加强不可替代性


人工智能的进步发展,带来了人们对于失业的焦虑与担忧。法务的工作中既有可替代的部分,比如模式化流程化的工作,也有不可替代的部分,比如需要基于政策导向、复杂社会因素等而做出的价值判断。这启示法务们:要加强自己的不可替代性。这不仅是人工智能带给企业法务的启示,更是带给法律人甚至所有人的启示。

《Tomorrow’s Lawyer: An Introduction to Your Future》的作者Richard Susskind是“法律+科技”界的教父级人物,他在杭州“2017‘法律+科技’领军者国际峰会”上讲到:“许多法律人认为,机器永远不会像我们这样思考,永远不会像我们这样处理问题,它们最多只能机械复制专家的行为和思维方式罢了,这类想法其实是错误的。机器之所以能够超越人类,并不是因为它会复制专家的行为和思考能力,而是因为它们处理问题的能力、它们处理数据的规模,比所谓专家要大得多,也深刻得多。”

对于人类来说,人工智能的发展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与其在这里彷徨焦虑,不如坦然面对,法律人相对普通大众区分度更高的应该是法律思维以及面对事物时的理性与耐心。


人工智能的时代不再是想象,人工智能“入侵”法律领域也已经是现实。未来已来,你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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