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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技能:法务应当懂得的六大版权管理技能

2017-10-23 10:26:31

随着版权意识的提高,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的版权登记平均以每年31%的增速进行增长。据国家版权局数据统计:2016年的作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共计214万件,据此预计2017年的版权登记量将达到280万件。企业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使用、创作和传播各类作品,因而时刻面临着各种著作权风险。预警并管理版权风险,使企业做到防范于未然,可以将企业版权风险成本降至最低。法务在处理企业版权实务中,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及时登记


著作权是基于作者对作品的智力创作活动而产生的。在一般情况下,谁是作者谁就是著作权人,权属是明确清晰的,不易发生纠纷。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自动取得著作权。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著作权登记虽然并不是取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但是还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著作权登记至少可以明确登记人在申请登记日已经创作完成了相关作品,对于后期可能发生的权属纠纷,是一项有力证据;其次,版权登记可以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有助于企业良好的形象宣传,增强了企业的市场有效竞争力;另外,有利于可能进行的后续版权交易业务。并且国内著作权登记机构数量众多,登记手续较简单,费用较低,公司可以在每项作品完成后可以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并且,不仅作为最终成果的作品可以进行登记,创作过程中完成的单项或者阶段性作品也可视需要进行著作权登记。


二、审查来源


版权可以简单分为自有版权和第三方来源版权。自有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自动取得著作权,所以企业不用担心自由版权的归属问题。但是第三方来源版权需要特别注意。涉及著作权的转让时,著作权的来源如果不明确,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在签订或转让涉及著作权的合同时,必须须注意以下三点。首先应明确争议权利归属,以歌曲为例,一般情况下,词曲作者享有相应的著作权,演唱者享有表演者权,制作方享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各种权利的所有人是不一样的;其次,著作权的经济权利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许可须经权利人书面明示,否则著作权不当然随合同转移,因此著作权的真正权利人很重要;最后,被许可人应当注意自己所取的作品使用许可是否包含上述全部权利人的授权,以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


三、合同明确


企业应主动与客户/员工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作成果/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根据著作权法第11、16条和实施条例第12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并不享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仅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的独占使用权。单位仅对以下两类特殊职务作品,享有除署名权外的其他所有著作权:1、主要是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在企业接受客户委托完成作品创作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人可以与受托人约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权属。未作明确约定时,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属于受托人,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免费使用。未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有权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虽然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企业仍应主动与客户、职工就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归属或使用范围进行合同约定,一方面可以显示本企业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更重要的是还可以保留证据,防范法律风险。


四、合理评估作价


版权的作价是个难题,在涉及国资监管的时候,必须评估。同时,在著作权作价入股即知识产权投资时,也需要评估。著作权的评估价值关系到其市场应用及盈利价值,同时也关系到股权比例或控制权强度。在评估过程中,忽视以下因素往往导致评估结果失误。

1、审核高新技术前期开发费用不实。

2、同类产品或技术的市场风险预测不准确,市场潜力和价值分析出现偏差。

3、后续开发费用投入预测失当。


如果评估失实或不当,技术出资方将在知识产权价值保护上承受重大不利。因此,依据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估资料,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专业评估机构是高新企业在技术出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著作权资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等。


五、构建版权保护系统


当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让侵权行为的发生变得更加容易和复杂。企业涉诉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给企业的商誉带来了不良的影响。2012年,舆论高度关注的“作家维权联盟诉百度文库侵权案”便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原告以百度文库涉嫌侵犯部分作品著作权为由,将百度告上法庭,双方“对峙”曾一度火药味十足。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百度文库属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平台,不负有对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进行事先审查、监控的义务,一审驳回了作家维权联盟此前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等诉求。事后,百度对涉嫌侵权的文档进行了下线处理,并建立起版权保护机制。


其实,无论是对于互联网公司还是普通企业,构建版权保护系统是很有必要的。虽然实践中大量的庭外和解,以及互联网平台本身所处的“避风港”,互联网公司在著作权方面输掉的官司很少,但是也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企业互诉,已经成为了此类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类型,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企业之间的一种竞争手段。非互联网公司面对的侵权风险就更大了。


防范和化解企业的著作权侵权风险,首先需要对企业版权进行有序管理。在企业内部著作权管理上,明确著作权权利归属,避免企业和员工因作品著作权权属不清发生的纠纷;设定相应的流程,对企业作品素材来源做出考量或者风险提示,从创作源头严格把关,避免侵权现象产生。在企业外部著作权管理上,注意委托作品的归属和使用他人作品的风险。


六、灵活运用诉讼


在发生诉讼时,双方可争取通过相互协商、仲裁、调解等其他方式解决。诉讼是一场持久战,胜诉与多种因素相关,企业参与了诉讼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败诉风险。因此,法务人员和企业不能片面地依赖法院和诉讼,在这些非诉讼方式不能奏效时,再通过诉讼解决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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