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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技能:法务人员如何玩转诉讼?

2017-09-25 10:01:26

前段时间,“王宝强离婚系列案”爆出重大消息:“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马蓉及其母亲涉嫌私刻公章罪被限制出境”。各位吃瓜群众听后拍手叫好,大呼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


这招“围魏救赵”,似乎离不开王宝强代理律师“以刑促民”的诉讼策略。有人说打官司是三分实力,七分谋略。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足够说明诉讼谋略的重要。那么,法务在企业涉诉时,应怎么玩,才能转起来?


一、好的诉讼策略制定的前提


首先是有详细的诉讼时间表。诉讼有严格的时间规定,这些在程序法中都有详细规定。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制定诉讼时间表的好处是通过将各种诉讼时间预测性地记录下来,可以了解把握诉讼的进程,及早做好诉讼准备工作,并可以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当事人充分的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实体审理的公正、公平。例如原告通过对举证期限的把握,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增减或变更诉讼请求,还可以此分析预测被告是否提出反诉等。


其次要全面地把握案情。以事实为依据,就必须熟悉案情并占有证据。一般情况下,争讼当事人在诉前抑或涉案之初就应分析案件的起因及发展态势,预测诉讼相对人可能采取的诉讼对策,是否有胜诉的可能,胜诉的概率是多少,争讼案件的焦点、主要分歧是什么,并以此作为制定诉讼计策的参考,从而牢牢掌握诉讼的主动权。


最后,要善于运用人际关系。法律关系本身就是复杂的,争讼当事人要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必须让诉讼相对人理性的“认同”自己,尤其要让包括法官在内的合议庭的每一位成员,都能正确地评价和接受自己的诉讼观点和诉讼主张。


二、利用诉讼请求作文章


在诉讼中,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也可以提出反诉,吞并、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

A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B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被告A公司在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解除协议,并判令B公司支付违约金,但是一审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合同,A公司提出上诉,请求:1. 撤销一审判决;2. 驳回B公司的诉求;3. 确认协议无效或者解除该合同,双方各自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4. 判定B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在这个案件中,A公司的上诉请求的设计比较典型,一审反诉提出解除协议,但是在上诉中提出,合同应当无效,又提出即使转让合同有效也应当解除,即由此提出了解除和无效两个选择性的请求项。合同无效和结束本来是矛盾的,但是在当事人利益角度来看是一致的,因为都能导致不能履行,在上诉案件中这样的提法有不少实例。


再如:

甲房地产策划营销有限公司与乙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在这个案件中,甲策划起诉,要求判令支付代理费4000万,案件受理后,甲又提出增加诉求,要求被告增加支付代理费1155万元。由于诉讼标的超过5000万,上海松江区法院向上海一中院提出管辖请示,中院审查后作出批复,确定本案继续由松江区法院审理。


这类案件在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原告在案件受理后增加诉求,诉讼标的超出受理法院收案标准,受理法院因此向上级法院请示,上级法院往往确定案件继续由下级法院继续审理,所以在案件受理后增加诉讼标的,也是一种策略。此外,增减诉讼金额有时也被当作心理战的手段,通过不断增加诉讼金额,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


三、早和解/调解,早受益


经法庭审查查明争讼案件事实后,原告方对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无异议或无原则性分歧,或者认为调解结案可以节省诉讼时间和尽快实现诉讼目的,可以主动提出调解。被告在不具有实体抗辩优势,或者没有其他有效辩驳的优势,为了避免扩大损失,减少诉累,一般也会主动的与原告调解。和解与调解,可以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时间,而且还不伤及双方当事人的和气和面子,有利于双方日后进一步的合作。


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要积极推动商事纠纷调解的运用,凭借其专业素养,快速引导企业进入调解程序,尽早达成和解或及时进入仲裁、诉讼等程序。


四、善用程序带来的“压力”


如果企业作为被告方,首先要考虑的是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原告选择的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那么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便毫无意义。但出于诉讼程序上的考虑,或者为了拖延诉讼,变被动为主动,被告明知原告选择的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而故意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果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成立,那么在诉讼程序上原告的主动地位将会被削弱,甚至因此丧失整个诉讼。


要注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否则可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原告方来说,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中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原告方在起诉前或者结束后可以向受诉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对被告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予以扣押、查封、冻结,为裁判生效后顺利执行奠定基础。


五、动刑法


很多情况下,民商事纠纷与犯罪是相互交叉的。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中止民商事纠纷的审理。这一点,也常被企业拿来利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被视为“先刑后民”的依据。从诉讼策略上来说,一方面要小心民商事纠纷别被刑事程序干扰,另一方面,在必要时要利用纠纷与犯罪的交叉关系,促进民商事纠纷解决。


六、踢皮球


在面对重大复杂或不易处理的案件时,法务可以适当选聘外部律师参与诉讼。法务熟悉企业情况,便于管理,对于反复出现的诉讼,可以积累经验,自行处理。但在某些具体的诉讼领域,可能不具备相应的解决能力,这时选择外包,从各方面都不失为一种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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