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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2017-12-08 1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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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5日,国资委召开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专题座谈会,正式建立国资委法律顾问制度。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黄丹华出席并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国资委法律顾问、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黄丹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提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保障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职、依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黄丹华强调,国有资产是全民的共同财富,保值增值责任重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更加需要法治的规范、促进和保障。希望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围绕国资监管体制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理论支撑作用;围绕重要规章制度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论证把关作用;围绕国资委重大决策,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围绕营造良好监管环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委内各厅局、各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要支持配合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发挥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积极为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会上,法律顾问代表卓泽渊、张学兵、林嘉、蒋大兴从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国资委法治建设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法律顾问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国资委成立后中央企业法律工作成效显著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总法律顾问制度开始试点,企业法律顾问从“边缘人”逐渐到站在舞台中央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走过的正是一条从事后救济到事先防范的路,个中艰难和辛酸外人无法体会。现在,企业法务已经从一个边缘化的支持性工作转变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基础要素,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


2015年12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对“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法治央企作出了统一部署。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打造法治央企的起步之年。国务院国资委为推动法治央企建设做了诸多工作,从依法全面履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民主科学决策、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监管能力等方面,规定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各家央企的法治工作也相继召开,实施方案纷纷出台,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7年底前,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也在加速实现。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今年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法治央企”目标的核心内涵,概括来说是十六个字,即“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路径,可以归纳为推进“一个升级、两个融合、三个转变、五个突破”。


“一个升级”,就是法治工作从专项业务工作向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升级。法治成为企业的核心理念和全体员工的自觉遵循,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于企业治理、经营、管理各领域,法治要求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依法治企成为企业重要软实力。


“两个融合”,就是法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律管理的服务保障、规范管理和价值创造作用。


“三个转变”,就是法治建设从主要依靠总法律顾问推动,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变;法治工作从法律部门单兵作战,向企业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转变;法律管理从以风险防范为主,向风险防范、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一体化推进转变。


“五个突破”,就是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实现新突破、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新突破、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实现新突破、完善法律管理职能实现新突破、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另外,国资委将法治央企建设的布局和措施分为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


宏观层面,抓顶层设计。国资委连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多次召开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对“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


中观层面,抓指导推动。引导中央企业制定法治央企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建立法治央企建设进展情况统计通报制度,每半年进行汇总通报;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地域开展专题调研;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不断丰富法律管理内涵和措施,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建立重大法律风险报告和提示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


微观层面,抓学习交流。建立“一堂、两库、三平台”。“一堂”是指法治讲堂,定期邀请专家针对企业法治建设热点问题进行授课,通过视频形式覆盖所有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重点企业,两年多来参加人员累计达到8万余人次。“两库”就是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库和法律人才库,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三平台”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网站、微信、简报等平台优势,实现法治建设宣传交流线上线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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